“工厂靠不住,只能靠自己。”马小龙咬一口韭菜盒子,道:“像是干个小吃摊,蹬三轮送送货,去工地搬搬砖,到码头扛扛包什么的,总能养家糊口。”
“说的对。”姥爷点点头,道:“活人还能让尿憋死现在又不是旧社会,只要有膀子力气,哪都能赚到钱,饿不死。”
“还是得发展。”马小龙说道:“只要整个华夏占据世界生产链的顶端,就会诞生无数的就业机会,到那时候,全国十几亿人就不愁没有工作,过不上富裕日子了。”
“”刘英叹了口气:“你说的这些东西我们都听不懂,不过你说的应该没错。”
“呵呵”马小龙笑了笑,道:“吃饭,吃饭。”
“”
当天,一大家子在别墅住了一晚,好好体验了一番室内泳池和娱乐设施的快乐。
年初二,马强生和刘英回了马家庄,马小龙和朱砂去了双狮村。
今年朱玲玲没回来过年,原本想接二老去京城过年,但二老不愿去,就待在了村子里。
虽然家里只有两个老人,但一点也不冷清,村里到处都是串门的,马小龙和朱砂在村里待了大半天,串门的亲戚就没断过。
老爷子准备了烟酒,老太太弄了一桌子饭菜,谁来了都坐下吃点喝点,看着电视闲聊天,要是吵吵的急了,直接去院子练武场一较高低,谁打赢了谁说的对。
双狮村,可能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过年期间更容易鼻青脸肿的村子。
作为有史以来最能打的姑爷,马小龙今年也少不了跟年轻一辈的切磋切磋。
反正有一个算一个,都被他打得鼻青脸肿,跪地求饶,给老爷子赚足了面子,乐的老爷子红光满面,抱着大肘子啃了个痛快。
看着村里人对老爷子、老太太一个劲儿的拍马屁,马小龙总算知道他们为什么不去京城了,感情待在村子里才是真的美。
下午,马小龙和朱砂回家了。
今年又给老朱家赚了面子,朱砂心情很好,在车上给朱玲玲打了个电话,笑眯眯地说起了今天的趣事。
朱玲玲正跟家里做着全身保养,感觉到朱砂从里到外的欢愉,心里是既羡慕又嫉妒。
老人疼着,丈夫宠着,婆家个个把她当自家人,除了不够岁数,不能领证生娃,自己这个外甥女简直就是人生赢家的典范。
再看看自己,年过三旬,虽然钱赚了不少,社会上的身份地位也特别高,但平时总是孤家寡人一个,想找个合适的男人都找不到。
有心摘了铃音,又不敢面对丑陋的自己,在她心里,美丽比男人更重要。
可是美丽又会让她失去男人,简直糟透了。
她其实有些慌了,虽然这些年在国外溜达了好几圈,思想观念和老一辈有了很大不同,但有一点让她非常认同,且为之焦虑,那就是没有孩子。
没有孩子,就算坐拥金山银山又有什么用等自己死了,这些钱还不是归了别人。
自己这辈子拼死拼活的是为了什么就为了死后把家产都给别人
这不行
这段时间,她研究了一下国外的代孕技术,发现这个技术很适合自己,只要找个心仪的男人,从他体内弄点小蝌蚪,再跟自己的卵子结合一下,放进一个穷困妇女的体内
可是这么做,感觉对那个穷困妇女不怎么道德,而且自己的孩子让别人生,体验不了怀胎十月的辛苦不说,自己会爱那个从别的女人肚子里跑出来的孩子吗
越想越烦恼,事情就一直拖着,越拖,就越觉得代孕不靠谱,自己的孩子还是得自己生。
老话说的好,孩子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,如果这个孩子不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,那就不是自己孩子。
不做代孕,就只能退而求其次,利用人工授精技术让自己怀上孩子,这样既不需要男人,也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孩子,一石二鸟。
可是小蝌蚪的选择就很重要了,既然要生,肯定得选个优质男性,中年秃头大叔绝对不行。
至于说混血宝宝还是算了,她更喜欢跟自己一样的宝宝。
目标选定国内,那么,哪个男人质量好呢
“沈兄”
“嗯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